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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你目标劳动合同拿到劳动局盖章-劳动合同拿到劳动局盖章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04-14

    给你目标劳动合同拿到劳动局盖章-劳动合同拿到劳动局盖章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企业与员工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文书,一般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要是没有盖章的话,这份劳动合同还是否具有效力呢? 没盖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没有公司的盖章有负责人签字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既没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字,又没有公司盖章,则劳动合同欠缺生效要件,合同未生效。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中,李某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的诉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社保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3)劳动合同盖章以及发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先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后以单位需要盖章为由将合同原件收回,事后也没有将盖完章的合同提供给劳动者。此类做法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一些劳动者无法确定劳动合同主体,而一些用人单位甚至篡改劳动合同内容,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证明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建议劳动者及时索取用人单位盖章后的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上面既没有用人单位盖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那么该合同就应该认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双方合意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所附之《劳动合同续签记录》中载明并签字盖章。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采纳了第一种观点。本案中,劳动者李某将签字的劳动合同交给甲公司后,甲公司并没有签字或盖章,也没有将合同再提供给李某,仅由公司一方掌握;在李某取回劳动合同原本时,甲公司仍未在合同中盖章或者签字。此举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认为双方并未完成劳动合同“订立”这一过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 6.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022年8月11日,甲公司负责人与李某因工作安排发生纠纷,李某自2022年8月12日起未再到岗。当年8月31日,李某到甲公司处向行政人员取回入职时所签的劳动合同原本,并以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属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为由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三、本劳动合同甲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出生日期,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的无效。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强行收走了劳动合同,没有盖章、交付,那么可以向公司书面函告:“3日内不提供已盖章的劳动合同则视为本人签署的合同作废”,这种函告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放心使用。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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